關于公司名稱核準的幾個注意事項
1.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有效期為六個月,有效期滿,自動失效。
2.不能使用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開展生產經營活動。
3.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超過6個月有效期,但未被其他企業注冊的,可辦理延期手續。
4.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需要辦理名稱預先核準。
5.注冊資本5000萬以上,經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的企業,可以不含行政區劃。
6.自然人名稱可以作為公司字號,但必須是公司投資人。
7.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后,無特殊原因,一年內不得申請名稱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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